(1)在電子科技大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網(wǎng)站下載《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長期留學派出審批表》并填寫相關內(nèi)容;
(2)若為研究生黨員,應提交《電子科技大學黨員出國保留恢復黨籍審批表》,報學院黨委(黨總支)辦理保留黨籍審批備案;
(3)導師、學院簽署意見(手寫簽字,不能蓋簽名章),黨員需要蓋黨支部的章(手寫簽字、蓋學院公章、日期);
(3)到研究生院辦理審批手續(xù)(電腦上登記、簽字、返回最終審批表復印件),地點:清水河校區(qū)主樓B2-415
(4)到國際處辦理審批手續(xù),地點:清水河校區(qū)主樓B3-204A
提醒:1、請務必在正式出國(境)前兩周辦完“派出審批”手續(xù),以免對學業(yè)、財務報銷等造成影響。
2、出國(境)前未辦理派出審批手續(xù)者,回國后一律不予補辦,造成的損失由派出者自行承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