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(nèi)各研究生培養(yǎng)單位:
為鼓勵研究生積極參與基層掛職,提高基層服務意識、提升基層實務能力,對在基層掛職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先進個人進行表彰,根據(jù)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獎評選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校研〔2019〕375號)規(guī)定,學校開展2021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獎評選工作,現(xiàn)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 申請條件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(lǐng)導,遵紀守法,品學兼優(yōu);
2.申請人在評選年度內(nèi)(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間)參與單次基層掛職期滿2個月;
3.申請人在基層掛職過程中表現(xiàn)優(yōu)秀,有顯著業(yè)績或突出貢獻;
4.申請人應遵守學校和掛職單位相關(guān)規(guī)章制度,掛職活動須在研究生院或所在學院事前備案、統(tǒng)一派出,實踐過程中未出現(xiàn)違法違紀行為,圓滿完成掛職任務。
二、評選原則和依據(jù)
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”的原則開展評選工作。
評選時應注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主要從基層掛職工作業(yè)績、掛職評價、成果體現(xiàn)、社會效應、模范引領(lǐng)等方面進行考量,體現(xiàn)研究生深入基層、服務社會,彰顯研究生責任擔當和家國情懷。
三、評選程序
1.學生申請。符合條件的研究生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16:00前,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。
* 學生申請材料:
1)電子檔:《2021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表》,《2021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信息登記表》;
2)紙質(zhì)檔:《2021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表》、相關(guān)證明材料復印件(必須包含加蓋基層組織部門或掛職單位公章的考核意見)。
2.學院初評推薦。學院對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進行初評,審核材料的真實性,擇優(yōu)擬定推薦名單,并公示3天,公示無異議后,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6:00前,將推薦材料匯總提交至研究生就業(yè)辦公室(電子檔提交至[email protected])。
*學院匯總提交材料:
1)電子檔:《2021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表》、《2021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學院推薦情況匯總表》。
2)紙質(zhì)檔:《2021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學院推薦情況匯總表》、《2021年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表》及證明材料復印件(需與《申請表》一起裝訂)。
3.學校評審。學校組織專家進行評審,如有需要可另組織現(xiàn)場答辯,并將評審結(jié)果在學校公示3天。
4.擬獲獎名單公示無異議后,發(fā)文公布。
四、評選名額與獎勵方式
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每年評選不超過10人。
學校向獲獎者頒發(fā)“研究生‘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’獎”榮譽證書,授予“優(yōu)秀研究生”稱號。
五、其他
1.各學院應認真組織申報、評選推薦,引導研究生積極參與基層掛職鍛煉,做好評獎評優(yōu)工作。
2.申請人提交的各項信息和材料應符合參評要求,且真實、準確、規(guī)范,弄虛作假者按學校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處理。
附件1:2021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表
附件2:2021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申請信息登記表
附件3:2021年度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“基層掛職先進個人”學院推薦情況匯總表